第31章 第三十一回 全柄與土地(第4/5 頁)
個堅定的信念。那是一個晴朗天氣,黃埔江邊碼頭相連,江中大小船隻首尾相連,桅杆如林,笛聲長鳴,一片盛景。方小紅和幾個年齡相仿的窮孩子相邀結伴,到碼頭邊撿煤核。那時,不少洋船在岸邊傾倒煤渣,換水添煤。鍋爐裡未燃盡的煤核,成為窮孩子們拾取的目標。
煤渣堆積如山,兩個商人模樣的中年人在江邊觀看風景。
\"洋人的生意越做越大,黃埔江快裝不下洋貨了。\"
\"水上坐不下,搬上岸唄。\"
他倆高談闊論,引起方小紅的注意,她悶聲不語,在他倆身後撿煤核。
\"洋人在租界大興商業,馬路愈修愈多,經之處,皆成鬧市,上海一天比一天熱鬧了。\"
\"馬路兩旁,地價猛漲,不知有多少窮小子,一夜之間因地暴富。\"
\"老兄如有積蓄,趕快買地,待價而沽吧。\"
他們的話,方小紅半懂不懂,但她立刻想到自家那不長莊稼的水窪地。
\"要是馬路也修到我們家,那就好了。\"方小紅想,把全部希望都寄在修馬路。
孫友帶來的訊息,正是她所盼望。
\"山東路剛好經過你們家,應該早作打算。\"
孫友提醒道。
方小紅面有難色:\"不知道賣地的規矩怎麼辦?\"
孫友耐著性子,告訴她一些基本常識。
上海賣地有兩種方式,一種借官家名義,公差出面曉喻地主們,官府需徵用土地,以每畝多少銀價,付給地主,限期搬家騰地。若有地主不願意賣,卻無權無勢,沒人幫助說話,官府則派兵用武力驅趕,實為強買。一是借洋人勢力,地主先找一位洋商,佯作成交,付給代理銀,和洋商談妥地價,寫一張租約,交領事館簽發一張代管產業,地主隨時可以自由處置的憑證,名叫\"權柄單\",受到洋人法律保護。地主持有權柄單,照樣可以待價而沽,轉讓他人,稱為\"小過戶\"。如果交易做成,地產租給洋人,一次付清全部銀錢,仍由領事館收回\"權柄單\",從此不得反悔,叫做\"大過戶\"。
方小紅立刻悟到,說:\"最好採用'小過戶',拿到洋人籤的'權柄單'。\"
\"為什麼不一次拿到白花花的現銀呢!\"孫友有意問她。
\"我們的地產,是大馬路必經之地,地價肯定不會定死,拿到權柄單後,我偏不賣,讓官莫奈何、洋人急死。\"
\"妙、妙極了!\"孫友由衷地叫道,慶幸自己沒看錯人。以目前情勢而言,方小紅的想法最合情理,迴旋餘地大,可坐等地價漲到頂點再出手。
於是孫友同方小紅議定,用\"小過戶\"方式做賣地的準備。
上海專門有經營地產的洋商,稱為\"掛號洋商\",靠英國法律為後盾,替小地主和散戶辦理\"小過戶\"手續,從中收取手續銀子,價格便宜。不少中國百姓為防止官府強買田地,紛紛轉而尋求洋人法律保護,亦不得已之法。故而英租界內,十有八九的土地從英國法律意義上而言,已屬\"永久租讓\"。朝廷對租界\"只租不割\"的初衷早已走了樣。
過不幾天,孫友將一張權柄單交到方小紅手中,上面除了洋文,還有方小紅的名字,並要她按上手印方能有效。為讓方小紅放心,孫友還特地請來一位\"通司\",給方小紅翻譯權柄單上的洋文意思。
方小紅母女見孫友想得如此周到,都很歡喜。
英國人的徵地工作果然很快展開。
由於方家田地正處在山東路延伸正中心,買主自然是英國官方,即工部局具體處理。工部局官員辦事,比商賈痛快多了,橫豎是公家出錢買地,不必計較,情所,非買方家地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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