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 第三十九回 冤案疑雲(第2/4 頁)
下批文,照準辦事便罷。\"
孫友忽然若有所思,復後拿起函件,仔細研讀馬知府一段判詞:
\"兇犯系護院家丁,垂涎死者美色,趁夜勾搭死者,於後院牆邊,先奸後殺,殺人滅口,被眾人當場捉拿,收繳兇器一件,人證、物證具全,確鑿無疑,殺人償命,論律當斬,暫原押死牢,待呈文撫院、吏部,批文到日,刑場問斬。\"
姦殺女主人,原屬尋常案子,見怪不驚。
可是,孫友想起當年杭州張家小姐張楚楚被屠夫趙牛兒姦殺一案,官府初判歐陽洵為兇手,後被師爺何成識破機關,捉住真兇,才解救了無辜的歐陽洵公子,避免一樁冤案。何師爺因此還授了金華縣令實缺,風光一時。
黃平姦殺謝太太,與張小姐命案,何其相似乃爾!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孫友愈看愈覺馬知府的判詞漏洞百出,破綻甚多。\"楊大人,你看,\"孫友指點函文道:
\"既是護院家丁,必定熟悉路徑,欲行奸騙,先找退路,如何於後院牆邊'幹事?被人撞見,插翅難逃,豈不自找倒黴,落入法網?\"
\"再者,家丁與主婦勾搭,必趁主人外出之機,方能得手,而判詞中'被眾人當場捉拿',亦包括死者丈夫,丈夫難道不知太太被人拐出房間,任由兇犯得手?\"
家丁斷不會如此大膽,公然在主人眼皮下行淫。話又說回來,女主人淫蕩放縱,與兇犯幽會亦有可能,但巫山雲雨之後,兇犯又何至於殺人滅口,女人被玷汙身子,有失婦道,可羞可恥,當緘口不語,守口如瓶,反過來加害親夫,才是正理,難道姦夫還怕淫婦告發不成?
楊昌浚豁然省悟,撫掌道:
\"馬瑞良昏昧無能,草菅人命,為政不清,正好授人以柄,自毀前程,豈不大妙!\"
地方官判案不明,冤殺無辜,會釀成嚴重後果。
如真相大白,純系冤案,追究失察官吏,從縣令到省臺,京城大臣,撤職查辦。
孫友道:
卑職純粹推測,是否果真有冤情,還要詳細查訪本臺將他成文駁回,令他重新勘問落實。
大人萬萬不可,如有冤情,反生怨恨,顯的大人挾嫌為難下屬,如果真有內幕,會打草驚蛇,反而送了含冤者的命。
如此看來,當派人員前去明察暗訪,弄明真相才好。
如蒙允許,卑職願微服私訪,去衢州一行,那邊兒尚有幾筆生意要做。
\"這樣最好,孫大人以商作掩飾,不會驚動地方。
孫友請楊撫臺將馬知府呈文暫扣幾日,拖延時日。自己打點行裝,僱了一乘小轎,悄然出門往浙西去。他在衡州有一家錢莊分號,往來不會引人注意。
幾天後,孫友到衢州城,住進分號,告訴店內夥計,要在此地多住幾日,做幾筆生意。
檔手是位當地人,年已五十多,性格本分,頗通當地事故。孫友命人置辦酒菜,與店內夥計共飲,以示犒勞。
眾人邊吃邊談,到夜深人靜,陸續散去,只檔手陳妝貴還陪著孫先生細斟慢酌,談天說地。
\"聽說衢州地面,出了一件人命案子?\"孫友不經意問道。
\"可不,就在前面不遠處的'慈念堂'。\"陳汝貴伸手指道,\"護院夥計殺了主婦,知府大人勘問明白,已定死罪,只等刑部批文一到,便要開刀問斬哩!\"
\"那主婦真是可憐,被夥計收了命去,可謂養虎貽患了。\"陳汝貴嘆道。
\"孫先生,你不知道,那小蹄子不是好人家女兒,乃衢州地面第一等的浪娘們兒,掌揹著男人在外面偷漢子,本城百姓誰個不知?\"
\"如此說來,兇手和她勾搭成奸,倒是真的?\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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