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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確實。」林俏顯然覺得金曼曼說話很中聽,她察覺不到被討好的痕跡,只是覺得和金曼曼投緣。「下週我帶你去那個雅集才是重頭戲,裡頭的太太各有各的煩惱,估計會是咱們的大客戶群——不過她們可未必有ceci那麼大方了,真正管家的女人都很小氣的。」

既然做了這一行,總要把她做好,金曼曼問,「什麼雅集呢?學hk名媛啊?」

「反正都是有錢人聚在一起搞社交的藉口。」林俏說,「以前是開party,還會找些奢品雜誌記者來拍照,完全搞港臺那一套,某某公子和夫人也出席,然後『啪』,配一張除了自己沒人會細看的合影,作為社交地位的證明。」

「後來紙媒不行了,這些雜誌自己都活不下去,它們本來是靠社交媒介存活,本身就是大型廣告集合體,結果奢侈品牌發現國內的有錢人太多,太新,根本不會訂閱雜誌,很多人也太土,玩不來party。」

「所以這一套又衰退下去,現在有錢人多數都混圈子,男人去車圈、表圈,女人就搞雅集——都還沒養成玩慈善的習慣,就是很流行圈子裡的女人定期聚會喝下午茶。搞得和身份證明一樣,那些靠婚姻進入圈子的女人很看重這個,受邀好像就表明自己已經坐穩江山了。」

而對林俏來說,他們這些有錢人的子女,最好的社交出道方式是去歐洲參加舞會,但林家還沒有錢到這個地步。「關係也不夠老,都是這幾十年、十幾年間發起來的,不是老錢,人家不太認,不像是h市那邊的有錢人,哪怕身家也就和我們差不多,還是能混進去那種社交舞會,只是未必受到關注而已。」

金曼曼發覺有錢人之間比起拼包,拼的更多是這些虛無的榮譽,包反而淪為細枝末節,更像是個人選擇。林俏下週要帶她去的雅集,她自己也是第一次亮相,但已完全不怯場,甚至慷慨地把剛買的鉑金借給金曼曼,自己打算隨便拿個前陣子買的當季小香。

「我不需要鉑金來證明身份,但你需要它來充門面提供信心。拿到手大膽用,千萬不要太珍惜,那就完全失去效果,就算有折損就當工傷了。」

金曼曼便流露出受教的神色來,充分滿足林俏的虛榮心,「那dress de呢?穿什麼好?小禮服嗎?」這樣貴婦人的聚會為了彰顯身份,或許會選小禮服,那金曼曼就只能自己做了。

「不,穿套裝。」林俏告訴她,「奇怪的是,雖然這群女的沒一個有正經事業,但她們總是很樂意營造出自己不靠老公的職場幻覺。」

做這一行賺得多,但投資也大,金曼曼沒能取巧,和林俏逛了一下午的街,還是至少給自己買了幾件高奢牌子點綴妝容,她預備穿手作的襯衫,這樣能省一大筆,甚至褲子也可以自己做——她決意選擇褲裝,這樣至少在絲襪上能省不少支出。要能配得上這種聚會,絲襪至少是數百元一條,而且非常容易勾絲,基本是一次用的消耗品,因此褲裝會更划算,而且款式一定要基本,否則很容易被人記住。

在外套和鞋子的投資則是實打實的,金曼曼花費六千元買了一雙當季的大牌單鞋,心頭滴血,六千元是她從前好幾個月的生活費。但沒辦法,考量到金迷的業務範圍太過明顯,直接過去就如同做廣告一般,或許會觸怒主人,金曼曼將以林俏好友,獨立設計師的身份參會。

那她必須物色適合自己的著裝風格,外衣她也選了cele家的設計款,一件近萬元,剛從ceci身上賺到的錢,又從肋骨上帶著血絲被拔了出去——而且這種開銷接近一次性,如果她還能參加第二次派對,褲子或許還能復用,但衣服是決不能再穿了。

林俏的餘地便寬綽得多了,她選了一套淺粉色的千鳥格呢子套裙,又買了一套米白色的真絲套裝,這衣服基本也是兩三次的消耗品,這種輕薄的絲織品,即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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