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自然之道(第4/6 頁)
法則。自然之道蘊含著無盡的智慧,我們只有透過與自然的親密接觸,才能真正理解它的奧秘。當我們用心去感受自然的每一個細微之處,便能體會到生命的奇妙與美好。風的自由、水的靈動、花的絢爛、鳥的歡快,都是自然之道的展現。我們要學會從這些自然現象中汲取力量,讓自己的心靈與自然融為一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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餘子航點頭稱是,又道:“先生,那在這世間,自然之道與人為之事,應如何平衡呢?”
莊周沉思片刻,說道:“人為之事,當順應自然之道。不可逆天而行,亦不可過度干預。如農夫耕種,順應天時,方有收穫。在人類的生活中,我們不可避免地要進行各種人為之事。然而,這些行為必須遵循自然之道的原則。我們不能違背自然的規律,強行去改變事物的發展。就像農夫耕種,只有順應天時,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播種、施肥、收割,才能獲得豐收。如果我們違背自然規律,過度開墾土地、濫用農藥化肥,最終只會破壞自然環境,自食其果。”
北
冥
注1
有
注2
魚
,
其
名
為
鯤
注3
。
鯤
之
大
,
不
知
其
注4
幾
千
裡
也
;
化
而
為
注5
鳥
,
其
名
為
鵬
注6
。
鵬
之
背
,
不
知
注7
其
幾
千
裡
也
;
怒
注8
而
注9
飛
,
其
翼
若
垂
注10
天
之
雲
。
是
注11
鳥
也
,
海
運
注12
則
將
徙
注13
於
南
冥
。
南
注14
冥
者
,
天
池
注15
也
。
《
齊
諧
注16
》
者
,
志
怪
注17
者
也
。
《
諧
》
之
言
曰
:
“
鵬
之
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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