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9節(第2/3 頁)
甚至還找了儀鸞司, 透過上請陛下調閱儀鸞司的卷宗。”
當時燕京辦案複雜,一部分轉給儀鸞司,一部分由疑案司處置,這樣就會產生一個很不好的結果。
當有連環案件出現時,兩邊沒辦法互通有無,根本不可能立案偵察。
這樣一來,對於案子的偵察便難度陡生。
“我沒有去翻卷宗,我的差事就是那具顯露出牡丹骨的屍體,”邢九年道,“不過當年疑案司人才濟濟,不過五日之後就有了結果。”
“早在天寶十一年一月的時候,儀鸞司就辦過一起案子,因為案子很簡單,很快便匆匆破案。”
邢九年現在說起來,都很是惋惜。
當年如果儀鸞司上點心,即便是簡單的案子也仔細偵察,結果會不會不同?
“儀鸞司的案件
死者實際上比疑案司的案件死者死亡時間要更早,疑案司的死者是在去歲年末十一月前死亡,而儀鸞司的死者則死於十月左右。”
所以,儀鸞司的案子更早發生,也更早“偵破”。
一般這種連環案件,每一個單一案件發生時間越早,其實留下的線索越多。
因為一開始的殺手不熟練,他的殺人手法和喜好會在一次次的殺人中完善,就如同疑案司的這個案子,幾乎什麼線索都沒有留下來,可以說是查無可查。
假設把儀鸞司案件當成第一案,疑案司案件當成第二案,那麼這個殺手的變化和進步之快,令人心驚膽戰。
姚炳興當時就把所有事關這個案子的卷宗調出,並請調當時負責該案的儀鸞司被鎮撫使唐則及其手下校尉。
邢九年道:“很快,一月這個案子姚大人就分析清楚了。”
那是一個很簡單的仇殺案。
當時西郊草花甸孟家莊有一戶人家,男人是個獵戶,他媳婦是從外面買來的,長得很漂亮,在村裡頗有些“名聲”。
男人姓沈,叫沈大發,他媳婦大概是姓章,大家都叫她豔娘,比沈大發小十幾歲。
大約在去歲十一月左右,村人就發現章豔娘不見了,沈大發家中就只有他一個人,依舊每天上山打獵,要麼就是蹲在院子裡給動物剝皮去骨。
他話很少,也不怎麼跟村人來往,以前他們家的骨肉皮毛,都是豔娘跟村人換糧食,所以大概約有十來日沒看到豔娘,村人就很稀奇。
要知道,沈大發家裡只有一塊後院的菜地,沒有良田種糧食,他們要吃米麵,只能跟村人換。
章豔娘幾日不出現,村人自然就發現了。
有好事者去沈家問,沈大發就說章豔娘回孃家去了,過幾日就回來。
一開始村人稀裡糊塗就信了,可是過了一兩日,他們才想起來,章豔娘哪裡有什麼孃家?她本就是個伎子,後來傷了跳不了舞,才自賣自身,跟了沈大發。
若她有孃家,為何十來年不回去,偏偏快要過年了,她跑回家裡去?
村人也並非都天真單純,還有幾個吳姓的族人同章豔娘有不清不楚的關係,越想越懷疑,便在村中說閒話。那話裡話外的,大約沒幾句好
話。
村裡的長舌婦很多,沒過幾日,這閒話就傳到沈大發牆根底下,他便是再不愛跟人相處,也到底還是聽到了。
這下可了不得。
平日裡老實巴交的沈大發當場發飆,揮著自己用來劈砍獵物的砍刀直奔村裡的到大榕樹下,直接就說:“她跑了就跑了,一個娘們而已,我也不在乎,以後若還想要骨肉皮毛,就別跟我嘰嘰歪歪。若我再聽你們說我沈家閒話,晚上仔細關好門哩。”
村人這才意識到,章豔娘是自己跑了。
也是,跟著這麼個男人,能有什麼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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