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羅陳兩家結親(第2/2 頁)
時笑著解釋道:“羅兄不必驚訝,我二女兒南竹雖然還不到十二歲,但是可以等到她十五歲,再和振軍完婚嘛!”
“這樣啊!”
羅芳柏點了點頭,隨即看向兒子問道:“軍兒,你覺得如何?”
本來婚姻大事,他作為父親自然有一言而決的資格,不過他早就不把兒子當做孩子看待了,如果兒子不願意,他也不會強求!
羅振軍頓時有些不知道該怎麼辦了。
沒想到他也要經歷包辦婚姻,尤其是未來的妻子還是一個不到十二歲的小女孩。
要知道他雖然才十六歲,可是兩世加起來快四十歲了。
但話又說回來了,陳蘭伯顯然很希望他做女婿,如果他拒絕,會不會惡了陳蘭伯。
如果他想做大事,羅家必須拉攏陳家。
羅振軍立刻對著陳蘭伯抱拳道:“既然伯父如此看中我,我自然不敢駁伯父的面子!”
沒錯,他選擇妥協!
何況,即便結婚也是四年後了。
“好!”
陳蘭伯聽到羅振軍答應了,顯得異常開心,繼續笑道:“得此佳婿,真是我陳家一大幸事!”
“羅兄,從今日之後,咱們可就是兒女親家了!”陳蘭伯對著羅振軍笑道。
羅芳柏點了點頭,笑道:“能和陳家做兒女親家,也是我羅家一大幸事!”
兩家能成為親家,無論是羅芳柏還是陳蘭伯,都顯得非常高興。
很快,兩人就定下了小定親時間。
在清朝結婚分三個階段,一個是議婚,但是兩家已經同意了,這就相當於已經議完婚了。
第二個階段就是小訂婚,男方要給女方送禮,然後兩家人在一起吃個飯,就算婚事被正式確立。
接下來就是大定了!
這是在真正的婚禮之前100天內進行的,這段時間主要是討論結婚的日期,通知各方好友。
其次,便是男方要給女方送禮以外,女方也需要有陪送的東西,這些東西是在迎娶那天的前一天亦或者是在當天送往男方家裡。
商議好了羅陳兩家的喜事後,羅芳柏便言歸正傳,讓二弟羅芳林以及三弟羅芳華在接下來幾天,建設營房以及一切設施。
昆特部落已經答應,大概在三四天之後,將一千土人派遣到羅安金礦。
除此之外,還有一件重要事,那自然是昆特部落探索礦脈一事。
羅芳柏想了想,看向陳蘭伯問道:“陳兄對於探尋礦脈一事怎麼看?”
陳蘭伯聞言,稍微沉思了一下,笑道:“羅兄,這自然是好事,土人不懂得尋礦,昆特部落地盤那麼大,必然有不少礦脈,甚至說不定還能找到金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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