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母親讓我當總經理,很多人不服,母親說:她是我的女兒(第2/2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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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,村主任逼走我,母親一直心有不甘,她一直擰著勁,想著法子,想要把失去的面子掙回來。先是男人背叛了她,接著是村支書逼走了自己的女兒。但是,現在的母親,已經非昨日的母親,她變得強大起來了。成了村裡的女強人,同時,也是村裡的致富帶頭人。母親可以說是今非昔比,特別的尊榮和顯赫。她如今在村裡立穩了腳跟,便讓我回來,並且,委任我當家族企業中的總經理。自然有很多人不服,說我年紀輕輕,怎麼就能當總經理。母親說:“因為,她是我的女兒,因為,我最初承包的荒山,拿的便是我女兒的錢,而且,現在,她仍然是企業的法人代表。
母親所有事情,都是用著我的名字,可見,母親具有遠見卓識,她唯一沒有做好的一件事情,是不給我生活費。這是她一生的汙點,在我來說是這樣,區區一百塊錢。但是,當我想著母親大手一揮,就把值幾千萬的家產給我時,我還是非常震驚的,母親這種巨大的魄力,才是女中豪傑人中龍鳳的做法。但是,我沒有接受母親的饋贈。母親不依不饒,她決定的事情,不會輕易改變,既然讓我回去當總經理,就不允許我繼續在北都商圈混。母親做的讓我非常震撼的事情,是花幾十萬,給我買了一輛豪車,在當時的農村,還少有這樣的車。但母親首先在我們村開了先河,而且,給我配了司機,讓我白天來村裡當總經理,黑夜去城裡當服裝店老闆。從我們村去城裡,也不遠,開得快,也就三個小時的時間。司機從早晨5點出發,8點左右把我接回來,下午5點送我回城裡,我8點到服裝店。母親這是折騰我,不想讓我太安生。我提出了抗議,表示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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