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再見,遺蹟!(第3/3 頁)
嘴咬一口陸遠的褲腳,偶爾還露出白肚皮,示意陸遠撫摸它們。
狼和狗最大的區別在於,狼的親密方式是輕輕地用牙齒咬。
而狗的親暱方式是用舌頭舔。
它們依然是狼,不是狗。
這很好!
意味著它們還能在大自然生存下去。
陸遠摸了摸它們的頭,餵給了它們一點石榴果。
母狼們吃得很開心。
「就在這裡好好地生活吧……我走了。再見!」
然後揮了揮手,轉身朝著東邊的方向走去。
「嗷嗚嗚!」有隻母狼嚎叫了起來,似乎在質疑,你怎麼突然走了,不應該一起曬太陽嗎?
你去哪裡?
一起躺在大石頭上啊。
「嗷嗚嗚!」更多的狼叫喚了起來。
「我已經長大啦!」陸遠轉過頭,大聲道,「就像那兩頭小熊一樣,我要去更遙遠的地方,獨立生存了。」
他說的很大聲。
連他自己都不知道,為什麼要這麼大聲。
狼終究沒有人那麼聰明,它們只是遠遠望著……望著……
它們沒有跟過來。
它們很快就會遺忘曾經待在這裡的人,並適應全新的生活。
最普通的告別就是如此,就是在那普普通通的早晨,陽光明媚,春光燦爛,彼此揮了揮手,沒有多說什麼,然後命運線永遠停留在了昨天,再也不會產生交集。
陸遠又繞了個圈子,看了看那一頭母熊。
母熊懷孕了,依然在睡覺。
洞口丟著幾根光禿禿的玉米芯,蒼蠅蚊子到處亂飛。
如果不是陸遠主動找它,它根本就懶得過來,畢竟它性子比較野,崇尚自由。
它連什麼時候找了公熊,陸遠都不太清楚,反正它就是懷孕了。
「那麼,也就不告別了,祝你好運,熊大姐。」陸遠將半個石榴,丟進了母熊的洞窟中,隱隱聽到了它那驚喜的咆哮聲。
…
天蠍丶王蛇丶蜜蜂,沒有討伐的必要,也沒有探望的必要了。
陸遠在森林中,越走越遠,老狼在身後緊緊跟著。
很快,他走出山谷,看不到美達文明的廢墟帶了。
那數百米高的巨大食人花,高高聳立,枝繁葉茂,穿過叢林,只能望到那最高處。
但半個小時後,連食人花也隱沒在了森林中。
「再見啊,食人花!」
「再見!」
筵席已散,它們皆已走遠。
而我在群山之中。
叢林茂密,無法再辨認。
不會再相逢。
……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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