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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」
eva態度很平靜:「雞不雞肋, 您聽完再決定。」
還用聽嗎?他是個什麼貨盛長庚算是一清二楚了!
不管她想不想聽, eva該說的還是要說:「贈予房產涉及到贈予免費稅額問題……」她莫名停頓一下, 深深的看了她一眼。
盛長庚皺眉:「怎麼了?」
她想說什麼最終只輕咳了一聲:「這套房子將分五年,以每年20%的額度對盛小姐進行贈予, 所以在你二人共同持有房產期間,任何人在未經過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,不得私自對房產進行買賣或者出租處理,這點您是否同意。」
盛長庚冷眼聽著,不回答,一套房分五年,她知道還沒到重點。
「同樣,共同擁有產權的期間,兩人理所當然共同擁有居住權。」
「讓我猜猜後面,」盛長庚打斷她,「李介止是不是還要求我五年內不能戀愛,不能結婚,他是不是想以此要挾我陪他五年!」
這個無恥之徒!
eva愣了一下:「當然沒有,就算他要求了,也不具備法律效力,他只要求既然房子是共同持有,且你倆是訂婚狀態,雙方都應該受到社會道德面的約束,不知道您是否能理解他的意思。」
他可真有臉抄她的臺詞。
eva補充:「當然只是道德約束,不具備法律效力哈,我個人認為您完全是自由的。」
盛長庚諷刺:「我是自由的,你問過李介止了嗎?他認可你的話嗎?」
eva立即回答:「不需要問,我的當事人主張,親密關係的建立當然要基於雙方自願的前提,他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強迫姓行為,未來如有任何一方出現強迫對方的行為,將不再受五年約束,將房產直接進行全額贈予處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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