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(第4/4 頁)
我喜歡讀小說,因為媽媽不會因此多說什麼,我還能沉浸於一個個世界來暫時忘卻糟糕的自己。
這裡面,我混雜著買了不少同性文學。
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,逐漸明確了自己對於女性的喜愛、對於男性的厭惡。這讓我感覺自己是一個鮮活的人。
我其實不喜歡社交。但我班長等等幹部的身份逼著我如此。所以,我需要戴上假面。我一開始很難把握距離。和這個女生我需要這麼熟嗎?我其實不是很喜歡她。我和這個男生會不會太熟了但這樣的話有很多事情就可以麻煩他做。算了還是不要麻煩別人了,媽媽說麻煩別人是不好的。我應該和這個男生再保持點距離,不要讓他產生我喜歡他的人生三大錯覺。
我一開始總是把握不好這個距離感,因為我其實對所有人都平均地討厭著。只是有些更討厭,有些沒那麼討厭。怎麼平均表面上的我和實際上的我的想法?我處理的很糟糕。
當我明確了我是les後。我發現我能更好地處理這些事情了。因為我是les,所以對於不喜歡的女生我能很乾脆地只是維持營業狀態,保持好距離,對於顏值比較喜歡,但性格不喜歡的,我可以放任自己去她那刷好感只為了和美女貼貼,但根本不會動情。對於男生更是如此了,只是因為工作的需要,和每個人保持好一定的關係就好了。
我看了很多小說。而且越來越往晦澀、先鋒的方向發展,裡面有不少都涉及非傳統性別、性向。在和其他網友討論、在我研讀這些作品時,我都是以一個les的身份去的。
但現在,我做不到了。我開啟手機,隨便調出一個百合漫看了起來,我根本看不進去......很甜,我還能感受到。但是一旦看到做的時候,我又突然迷茫了,甚至我感覺我開始有點不喜歡女生了。但我又不可能喜歡男性啊!
我現在還能堅持喜歡女生嗎?這是我為數不多反抗著媽媽,而且我確定是自己想做的事情。過去幾年來我都一直這麼自己默默堅守著,從不懷疑。
但現在,我動搖了。那個體驗給我帶來的感覺太糟糕了。而且我又傷害到別人了嗎?
為什麼。為什麼總是這樣收場。我受夠我自己了。明明是我的錯,最後卻總是讓別人來承擔後果。
我想起前段時間的一段經歷。那天我心情很不好。有個同學頂撞了我一下(我確實管的有點過於苛刻了),我便直接當眾把她罵哭了。
她第二天沒有回來上學。
雖然她不是沒有錯,但我這樣做顯然太過分了。這不是理智的我能做出的事。是表面的我和真實的我兩個身份在不斷地碰撞著,我壓抑著這種碰撞,但它總會爆發。結果就是這樣,以傷害別人收尾。
今天也是這樣。她很生氣,但我還是沒有聽她的,她肯定又覺得自己碰上渣女了,我的行為確實也是這樣的。我有點後悔把她刪的太果斷了。但是我不敢賭啊。
我察覺到自己已經逐漸偏離正常了。我居然就這麼莫名其妙地do了......我不能讓這一切再繼續下去.......
我要活著。
但我找不到活下去的意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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