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1章 大土豪,分田地(第2/4 頁)
「慌慌張張的,成何體統?」
「放心便是,爹我已經向縣內求援,縣裡很快就會派兵來援我老牛溝。」
「只要伱我父子能率民團堅持到縣內派遣援兵抵達,便是大功一件,朝廷將來必定重重有賞。」
「想分我的田給窮鬼?呸,老子看這賊首是想瞎了心!」
牛進喜之所以選擇要帶著民團和李奕對抗,當然不是因為他有多愛大清。
而是因為李奕在歸義鎮的所作所為,極大的觸犯了他的利益。
李奕為了拉攏民心,為了自己政權的根基給在歸義鎮紮下來,在打下歸義鎮之後,便開始了打土豪分田地。
對歸義鎮附近的土豪劣紳進行了公審。
公開審判處決了好些個在鄉間開設私礦,兼併土地,草菅人命,惡貫滿盈的土豪劣紳。
然後又將他們的土地沒收,然後再用「以租代買」的方式,分給了農民。
說白了也就是地是李家軍的,但交給農民去耕種,種地的農民每年要交一定數額的地租。
等地租交滿一定年限,土地便是窮人的了。
這個數額大概是三成地租,要連交十年。
比起這個時代佃戶佃租地主土地時,那動輒半數,甚至六七成的地租來。
李奕此舉絕對能算是良心!
除此之外,其實那些平日裡名聲較好,沒什麼劣跡計程車紳地主,同樣也沒能逃過土地被分的命運。
只是李奕在這件事情上留了那麼幾分餘地。
他並沒有把事情做絕,直接殺人分田。
而是規定了每戶人家的土地數量上限最多二百畝。
多出的部分,由李家軍出面,透過打欠條,贖買那些名聲較好的地主的土地,然後再將土地租給窮人。
然後同樣用以租代買的模式,每年收一定額度的地租,然後轉交給地主,算作是購地費。
說白了,除去收地租的從李家軍變成了地主,其餘事情不變。
李奕之所以不直接分田,而是要搞「以租代買」。
一是避免出現升米恩鬥米仇的事情。
二是因為他造反也需要錢糧,不可能全靠繳獲來維持軍事體系運轉。
賣地收入這個長期收入,對於李家軍的財政而言,是一個極大的補充,不可能放棄。
三則是因為「以租代買」是懷柔手段,可以避免那些地主狗急跳牆,和李奕拼命。
怎麼說呢,在很多地主看來,李奕這隻賊兵可囂張不了十年,估計用不了幾年大清就能重新打回來。
到時候,田依舊是他們的。
無非也就是暫且和賊兵虛與委蛇,讓窮鬼低價租種幾年他們的地罷了,不算什麼大事。
沒必要為了這一兩成的地租,而去和賊兵拼命不是?那不值得!
自然,他們也就歇了要和李奕對抗到底的決心。
如此的話,有利於李奕拉攏可以團結的力量,而不是把整個地主士紳階級都給推到對立面去。
至於說十年後怎麼辦?
怎麼說呢,人這種東西適應性很強的,有十年時間過渡,只要李奕中途不垮臺,足夠這些地主士紳接受他們要被「分田」的事實了。
還有就是,李奕還準備要引導這些拿到購地費的地主士紳,透過強迫分田的方式,讓他們將注意力從土地轉移到開工廠做生意上來。
以此來借這些地主士紳的資金,推動中國整體的工業發展。
等他們嚐到辦工廠的甜頭,對於土地自然也就沒那麼看重了。
差不多也就是扶持資產階級來取代地主士紳階級的意思。
有十年的時間發展工商,十年後,地主士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