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就說合同弄錯了,我那麼大一個漫畫不見了!(第1/2 頁)
以阿爾託莉雅的能力,要運營一本漫畫太容易了,甚至是悄無聲息,就利用網路上的一些手段引流過來。
由阿爾託莉雅搞出來的漫畫,已經不能說是畫出來的,完全可以說是直接復刻出完美版本,怎麼精緻怎麼來,甚至每一張都可以作為桌布來使用那種。
而且她的畫法偏向日式一些,沒有國漫的那種水頁數行為,一個版面就畫三分之二的星空圖,剩下三分之一畫個人,旁邊寫上一句小字,今晚夜色真美,就是一頁。
完全就是科學的配比,完美的配方,該多的時候多,該少的時候少,在塞下足夠內容的前提下不會讓人覺得太密集。
得益於這些操作。
哪怕剛上線不久命運之夜這本漫畫就已經有了足夠的點選,普通讀者可能就是看個點選量,但網站後臺肯定有更精確的資料,因此百信漫畫編輯部很快就注意到了這本漫畫。
至於簽下這本漫畫的編輯,也是在不斷翻看漫畫頁面,看著不斷增加的評論和漫畫頁的吐槽,內心狂喜。
簽約的漫畫出成績,他也能得到好處,先不提獎金的問題,如果手下有一些優秀的作者資源,自己的級別也可能升一升。
正興奮著呢。
負責整理合同的部門員工就發現了問題。
雖然一天要處理的合同很多,但其實加入這個行業就明白,別看合同條款一大堆,但要看的無非也就是那幾條,分成或者版權的問題,畢竟是自己公司發出的簽約合同,不可能被人修改,只可能出現一些發錯合同,這種微乎其微,少到幾年都難得一見的情況。
但很明顯,出問題了。
負責整理合同的員工開啟網頁看了一下,發現命運之夜這本漫畫的瀏覽量一直在走高,儘管還上不了排行榜,但也距離不遠了,稍微翻看一下內容,就知道這部作品本身很優質,看現在的資料,絕對是能火那種。
他當即將事情上報給稽核部領導。
領導看了一眼,皺眉道:“編輯部是幹什麼吃的!怎麼會把放棄版權的合同交給對方,立刻通知編輯部,讓他們趕緊聯絡作者,就說合同弄錯了,重新簽訂一份!”
大平臺有大平臺的底氣。
倒不是故意欺負阿爾託莉雅,而是作者本身沒有開發版權的能力,或者售賣版權的渠道,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,作者自身要有能力運營作品,賣出去版權,估摸著都得是最頂級大神才行。
所以只有頂級大神合同是不要求版權的,但新人絕對不可能這麼做,因此在百信漫畫內部看來,這只是一個小失誤,讓對方更換合同就行了。
訊息很快傳過來。
阿爾託莉雅心情頓時不好了。
換合同?
新合同她一眼就看明白了,非但銷售提成少了,就連版權也要交給對方,頂多賣出後給自己分點,這擺明了就是想搶自己的漫畫啊!
開玩笑,我還有後續的遊戲開發計劃,動漫化計劃,周邊開發計劃呢!要知道聖盃戰爭可不止一次,經過幾十年的開發,內容體系十分龐大,她怎麼可能將版權拱手讓出。
要知道她當時就是看準了這份大神合同比較優越,合自己胃口,這才選擇了這份。
所以這根本不是對面拿錯了。
對阿爾託莉雅而言,即使是國防級別的防禦,其實也就是那個樣子,何況是區區百信漫畫平臺。
有些防禦未必就是堅不可摧,無非就是有能力的掂量過後果,知道自己扛不起,這才不去搞事情。
但阿爾託莉雅有絕對的把握搞事情還不會被發現,所以才能這麼做。
事實也是如此,百信漫畫就沒想過是被人攻破了防禦,修改了合同內容,單純以為是自己的人發錯了合同,又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