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3章 索賄(第2/3 頁)
其一,那封檢舉信既已遞到了都察院,驚動了聖人。
我們如今大動干戈地也來了,那無論這個太倉縣令能否找到,他又是否犯了竊國貪腐的事……欽差都不能白來一趟。
必須查出點什麼,抓到個把犯事的官員,才好給聖上交差。藩臺大人明白吧?」
明白麼?
可太明白了……
出身江南士族,一路做到臨封道布政使的高廉,又豈會是蠢人?
只一聽,就明白了陳紅的意思:
你們臨封的官員不要想著,犯人失蹤,就可以玩「死無對證」那一套。
趙大人辛苦來了一趟,若啥都沒查出來,回京如何給聖上交代?
「這點欽差大可放心,那太倉縣令既已畏罪潛逃,便已無須再查什麼證據,欽差只管向聖人稟告,釋出海捕文書,捉拿人犯即可。
至於我等身為臨封地方主官,犯下失察之罪,理應懲處,我與劉按察,孫知府,會親自向陛下請罪,不會牽累欽差。」高廉沉聲,予以保證。
這是早商議好的。
欽差來了,想半點責任不承擔,未免想的太美。
高廉等人,背上一個失察的罪責。
雖也疼痛,但不致命,屬於可接受的結果。
如此,欽差無需費力,只要逛一圈回京赴命,便可輕鬆完成皇命。
高廉等地方官則一起將事扛下來,各方就都有了交待。
高廉說出這番話,是希望與趙都安達成默契,採取這個皆大歡喜的版本。
以臨封地方官承受一定責罰為代價,將這起案子,定性為太倉縣令的個人行為。
「藩臺大人,我可得提醒您一句,欽差可還沒調查呢,您各位就將案子提前定了是什麼意思?」
陳御史瞥了他一眼。
高廉眼皮一跳,神態自若道:
「御史誤會了,本官只是覺得,這太倉縣令既已逃了,便已等同於認罪伏法。」
陳御史幽幽道:
「太倉縣令認罪沒問題,但貪墨銀礦的事,是隻有他一個,還是存在某些同黨,哪些人是同黨,哪些人不是……這就要看諸位大人的表現了。」
看我們的表現?
高廉遲疑了下,想到了某個可能,表情古怪:
「此地只有我二人,御史不妨將話說的明白些,欽差是要……」
陳紅一副你當我真醉了麼的表情。
抬手撣了撣肩膀上的桂花,答非所問道:
「欽差對你們很不滿意,住的不滿意,吃的也不滿意,辦事不力更為不滿意……諸位好好想想吧。」
說完,鑲嵌了銀牙的青袍御史轉身返回驛館。
走了兩步,想起來什麼般補充道:
「當然,我方才這些話,只是個人對欽差心思的揣摩,絕非是替欽差傳什麼話,藩臺大人切莫誤會了才是。」
「……」高廉沉默了下,微微拱手:
「御史慢走。」
……
太倉府衙,三人議事堂內。
「什麼?那個陳紅真的是這般說的?」
黑瘦如鐵的孫知府瞪圓了眼珠子。
盯著坐於上首,沉穩如泰山的臨封一把手。
高廉沒吭聲,只是端起茶杯潤喉嚨。
年過花甲,已是耳順之年的劉按察神色有些不好看:
「這位趙欽差,言語中的意思,難不成……是對我等的接待不滿麼。」
這話還是委婉了。
在場三人哪裡還聽不出,趙都安要陳御史傳話的意圖,分明是「索賄」二字!
桂花樹下那場談話,翻譯過來就一個意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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