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2章 跑山規矩(第1/2 頁)
等張初一回到榆樹屯,先把姐夫蘇永旺食堂收肉的事跟師傅張春福說了。
“初一,增加點收入也好,你們都是半大小子,用錢的地方多。
師傅這次不能陪你了,狗俺也得帶走,和段老爺子約好了,上永豐村喊上孫老弟我們仨得去個老醃子,估麼著得來回一個月。
往常教你的都是冬天的跑山規矩,現在師傅再把重要的告你一遍。
文人有文道,武人有武道,槍亦有槍道。
用槍之道,並不在乎“準”,時間長打的多了,槍管都直溜兒。
咱這一門的用槍之道,是“五打五不打”和“三要三不要”。
跑山掐槍,並非見物就打,還得依個章法,那就是:
打動不打靜,打活不打死,打高不打低,打遠不打近,打單不打群,打公不打母。
老一輩流傳下來的規矩,專打地上跑著的,天上飛著的;不打地上趴著的,樹上蹲著的。
你像俺們這一輩,從小練就的是打活靶,從不打死靶。
俺小時候學的規矩多,開槍只能“打順風”、“打手勢”、“打活眼”,不能“打死樁”、“架勢”、“打定眼”獵物中了槍子兒,無論死傷,都稱之“死了”,即無路可逃了,不準再開槍,無論對大小獵物都如此。
一則為了節省火藥、槍子兒,二則為了保護皮毛和野味。
這條你不用管,自從過了那三年缺吃少喝的日子,早就沒打定眼一說了。
再一個,當初沒這麼好的傢伙事兒,拿貨跑山的都是“三大件”,即獵槍、火藥、槍子兒。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土式製造法。
比如槍子兒,那會將破鐵鍋、爛犁鏵砸成碎塊,放入耐火砂罐裡燒融,將鐵水滴成珠,冷卻後便是槍子兒。
大的如碗豆,小的似綠豆,如同現在的滾珠。
打鳥類,則在槍筒裡裝小槍子兒;打小獸,則裝大槍子兒;打猛獸,則裝特製的“碼子”,形似步槍彈頭。
小槍子兒要裝幾十粒,大槍子兒裝幾粒,碼了則只裝一粒。
現在你們趕上了好時候,殼子好多供銷社都有賣的,好的五六毛錢一個。
再不濟好多婦道人家都會自己做殼子,自己做一個也就兩毛錢。
不過就是這,咱也不能浪費,吃不窮喝不窮,算計不到就受窮。”
老爺子說到這,上西屋給張初一端了多半盒子的殼子,他自己用的三八大蓋,這些殼子都是攢下的。
“你去把二子,紅軍,小亮都喊來,我有話對你們說。”
“嗯吶!”
張初一知道這些知識換別人想學都學不到,這是老爺子衝著自己還年輕,以後跑山打圍肯定得帶隊伍,這麼長時間的觀察,這幾個小子都能尿一個壺裡。
等哥三都來了,四個人並排坐在了炕頭上,張春福老爺子點起了菸袋杆,開始說起了跑山的注意事項。
獵物在高處,顯眼,障礙物少,看到了馬上開槍;
獵物在河谷裡,或在灌木叢中,是明處看暗處,容易看花眼,不宜開槍。
如突然在十步以內遇到大傢伙,千萬不能輕易開槍,以防猛獸受傷後向人撲來,而來不及換殼子。
這一顆子彈要用在關鍵時刻,做好以傷換命的準備。
如遇上兩隻以上的猛獸,即使有兩三個人在一起,沒有把握把它們都留下,也不能輕易開槍。
因為成群的猛獸比單個的猛獸更加兇猛,在人的進攻面前毫無退卻之意,只要有一個倖存者,都會亡命地向獵人進攻。
如遇上帶崽子的母牲口,更不能隨意開槍。一則母牲口為保其子,加倍兇猛;
再一個,打了母的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