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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三排被鬱知年的書佔住,上兩排是社會和人類學科的書籍,下一排是鬱知年胡亂買的小說。
楊恪挑了幾分鐘,還是沒能從小說中選到一本感興趣的,最終隨意拿了第一排的一本有些舊了的專業書。
這棟位於羅瑟區中心的房子,楊恪住了六年多。
鬱知年在兩年前搬來,因為根據本州法律,同性的戀人需要同居滿兩年,方可申請註冊結婚。
鬱知年搬來的前一天,赫市剛下了一場大雪。
史密斯聯絡了搬家公司,把鬱知年的東西打包了,在清晨運到楊恪這裡。
鬱知年自己只背了書包,穿著大衣,鞋子上沾著雪花。圍了一條灰色的圍巾。他對楊恪笑了笑,說「早上好,楊恪」。
楊恪沒說什麼,鬱知年就說:「怎麼又不跟我說話了。」
「一句話也不說,好像又很不想讓我搬進來了。」
鬱知年笑眯眯的,楊恪對他說:「沒。進來吧。」
有時楊恪覺得鬱知年是自己碰到過的人中臉皮最厚的一個,無論怎麼給他冷眼,對他無視,都難以將他趕走;有時懷疑鬱知年的這類行為,是否也可能是因為幼年時受了太多的窮,才變得極度渴望金錢。
有時覺得鬱知年可憐。
有時覺得鬱知年可憎。
鬱知年離開赫市是秋末。
楊恪正在外出差,他們原定在他回家的那天下午進行結婚註冊。史密斯已替楊恪預約好婚姻註冊廳,也聯絡了李祿,準備做信託和股份變更。
回到家後,楊恪發現鬱知年不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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