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6節(第1/3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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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怡伸出纖細的手指,將圍觀人群一個個指過去。
“看看你們,一個個站在道德的高點,推別人出去受難,來滿足自己變態的心理需求,呵呵,怎麼不將自己的女兒兒媳婦送給這男人玩弄呀?”
一群聖母婊,狗男人,慨他人之慨,全逼著別人跳火坑,才滿意啊。
“站在說話不腰疼,刀不割在自己身上就不疼,是吧?”
眾人的臉色紅一塊青一塊,氣的不行,“你怎麼說話的?你年紀小,什麼都不懂……”
“對,我不懂,我只知道莫經他人苦,莫勸他人善。“樂怡的小嘴巴拉巴拉的,辛辣無比。”有些人啊,明明自私虛偽的不行,一股人渣惡臭味,還滿口仁義道德,呵呵,跳樑小醜。”
老大娘怒聲喝斥,“胡說八道,人家是夫妻,還有了孩子,當然是勸合不勸離……”
不等她說完,樂怡就不耐煩的打斷道,“第一,你們這些人公然踐踏我國的婚姻法,反對偉人們訂定的的婚姻自由原則,我要舉報你們。”
她不知從哪裡摸出一個相機,對著圍觀人群狂拍,“我要拍下你們的臉,查明你們的身份,查出你們的工作單位,一個個的告,你們等著,我讓律師往你們單位發律師函。”
這一波操作太騷了,強悍如大娘都扛不住。
往單位發律師函,搞的天下皆知,這簡直是致命一擊。
就這麼捲入官非,別人才不管你做了什麼,直接給你扣一個不是好人的帽子。
單位領導會怎麼想?同事會怎麼想?
”我們沒有,你胡說。”
媽呀,誰會動不動將人告上法庭?
就算打破腦袋,頂多是警察出面調解,普通百姓輕易不會上法院。
樂怡行事又狠又準,直接打七寸,照片一拍,狠話一扔,立馬震住了所有人。
打輿論戰嘛,她最拿手的。
“婚姻法第5條規定: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,任何人都不得侵犯權利,否則就是違法,聶慶寧,你是自願的嗎?”
聶慶寧呆呆的看著她,像是不認識她了,“不,我都沒有跟他結婚證。”
樂怡微微頜首,“我國婚姻法規定,沒有領證就不是夫妻,任何人覺得不滿,可以向國家提出嚴重抗議,或者動用所有的關係來改變我國現有的婚姻法。”
眾人:……他們要是有這本事,還會站在這裡嗎?
一個老頭子弱弱的說道,“但有孩子了呀。”
樂怡最討厭這種說辭,好像有了孩子,就有了尚方寶劍,就能逼的女人作牛作馬,犧牲一生的幸福。
“聶慶寧,孩子是你自願生下來的嗎?”
“不是。”聶慶寧斬釘截鐵,她所受的屈辱和打罵,那些年如同活在煉獄中。
她沒辦法愛強j犯的孩子,哪怕這個孩子有她一半的血脈。
孩子無辜,那她不無辜嗎?她只要一看到孩子的臉,就想起男人對她施虐的畫面。
“違背女性意願,那就是強j犯。”樂怡冷冷的看向眾人,“諸位這麼喜歡幫強j犯說話,是不是表示你們有相同的經歷?或者是極度渴望被qj?那我只能說兩個字,噁心!”
“你……”眾人哪見過樂怡這種人,根本不按牌理出牌。
“還有,道德綁架別人之前,先照照鏡子看自己配不配,你們哪天成為一言九鼎的大佬,能決定別人命運時,再張口吧。”樂怡微微一笑,“或者去經歷被害人所受的所有苦難,再來說話。”
跟聶家不對盤的邵明麗,也是聶慶寧昔日的同伴,“你到底是什麼人?也是聶家的人?你這是站在聶家的立場……”
樂怡深深的看了她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