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合法運作(第2/3 頁)
羅南沒管他,又說道:“我將兩個專案的版權賣給託尼的公司,然後再以一個合適的價格,比如2500萬美元或者3000萬美元,將影片從你們手裡租回來,繼續我的籌備拍攝。”
“嗯?”海倫充滿疑惑。
“聽我說完。”羅南繼續說道:“阿姨,你每年的個人所得稅,還有企業的部分稅收,繳納金額很高,對吧?”
“嗯。”海倫輕輕點頭。
羅南繼續說道:“根據德國稅法規定,企業或者個人的收入去投資電影,這部分錢可以劃入免徵稅行列,而投資回報則當作正常稅後收入看待,也就是可以免稅。”
託尼這時說道:“我明白了,比如我拿到100萬收入,按照稅法要繳納最高比例的個人所得稅,也就是51萬,實際到手的卻只有49萬。但我拿這100萬去投資電影,後面我拿到100萬電影收入分成,這100萬將免稅。”
羅南之前研究過眾多案例,又詳細諮詢了穆勒律師,這方面比大部分德國人都瞭解的要多。
“很正確,你這100萬收入逃過了稅務局盤剝。”羅南平靜的說道:“還是完全合法的途徑。”
海倫也是個商人,說道:“這倒是個合法避稅的途徑。”她又搖頭:“但我個人和公司的一年收入加起來,也沒有4000萬美元。”
羅南卻說道:“海倫阿姨,你的朋友或者夥伴,都可以使用這樣的方法避稅。”他幾乎是拍著胸脯:“我擁有好萊塢的製片公司,阿姨你具備其他人根本沒有的優勢。”
海倫在認真考慮。
羅南又說道:“假如託尼的空殼公司能吸引到4000萬美元,然後購買我那兩個專案的版權,我可以保證託尼收回4000萬美元。首先沙海娛樂預付電影收入3000萬美元作為租金,後面再支付1000萬美元投資分成,託尼投入的4000萬美元一分都不會少。”
“的確是個好辦法。”託尼連連點頭:“單單避稅就能抵得上公司很長時間的經營利潤。”
對於任何公司或者高收入人群來說,稅收都是頭疼的問題。
羅南又說道:“託尼你幫那麼多人合法避稅,收百分之五的手續費一點都不多。”
託尼眼睛都亮了。
羅南又說道:“根據我的瞭解,德國這樣運作的電影公司,一般收取投資人投資總額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手續費,最高可達百分十五。”
託尼笑了起來:“對那些要交百分之三四十稅的人,這一點都不高。”
“羅南,你不會專門來柏林幫阿姨避稅的吧?”海倫突然開口。
“當然不是。”羅南實話實說:“我也有好處。”
他直接說道:“德國稅法還有一項規定,電影投資者可以預先得到一筆退稅款,在電影開拍之前。不光對德國電影,對德國人投資的外國電影也有效;德國法律不要求電影一定要在德國取景或者必須和德國電影人合作,而只要求德國電影公司擁有該電影版權和相應分紅。”
“我把電影版權賣給託尼,這樣一來完全符合法律規定,然後託尼再把電影版權以20年或者50年的期限租賃給我,等專案運作結束,我再以象徵性的價格買回電影版權。”
“這兩個專案在沙海娛樂與託尼的公司之間轉換,我等於多了一筆德國政府的退稅收入。退稅金額大致為電影專案預估收入的百分之十,這個預估額要有足夠的實際資料作為支撐,不可能太高。”
海倫看透本質:“如果退稅1000萬美元,電影還沒開拍,你的4000萬美元就有可能變成5000萬美元。”
羅南笑了笑:“拿到1000萬美元可能不大。”
這中間要有中間代理人幫忙過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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