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6章 兩種合作方式(第2/3 頁)
:“我的相對論集團集電影製作和發行於一身,發行是其中的關鍵,奈飛的網際網路租賃業務,能進一步完善我的發行渠道。”
裡德-哈斯廷斯能聽得出來,相對論娛樂對奈飛有興趣,但這個興趣有多大,似乎要打個問號。
“安德森先生。”馬克-倫道夫忍不住插話:“奈飛的經營模式代表著未來,潛力無限!”
羅南看向這名奈飛實際上的創立者和運營者,說道:“恕我直言,倫道夫先生。對於好萊塢和電影公司而言,奈飛的租賃與銷售業務,只是眾多電影周邊渠道的一種。”
馬克-倫道夫下意識想要反駁,但話壓在心中,卻不知道該怎麼說,因為羅南說得根本沒有問題,奈飛的業務的確只是眾多電影周邊銷售渠道的一條,還是不起眼的那種。
裡德-哈斯廷斯給了馬克-倫道夫一個眼神,示意他稍安勿躁,說道:“這麼說來,安德森先生對於奈飛的興趣,主要是能補充電影發行渠道。”
羅南點頭:“是的。相對論娛樂在好萊塢起步較晚,目前正在完善各種發行渠道。”他不斷降低對方的期待:“我對於蓬勃發展的網際網路一直有所期待,兩年前在派對上遇到哈斯廷斯先生推銷奈飛時,也曾經與你談過合作的可能。”
裡德-哈斯廷斯看著羅南,好像是有個年輕人跟他談過與奈飛合作的事,難道就是這個羅南-安德森?
但當時壓根沒有重視,完全忽略了對方的存在,留下的記憶實在太過淡薄。
羅南繼續說道:“可惜,那時哈斯廷斯先生拒絕了,相對論娛樂也處於創業階段,我沒有精力顧及其他,今年以來公司逐漸進入正軌,我又考慮過網際網路渠道,準備讓使館影業建立網際網路發行部門,原本計劃已經落在紙面上了,沒想到加西亞向我推薦了奈飛。”
他顯得特別誠懇:“我專門讓人初步考察了奈飛。如果奈飛能成為相對論娛樂的網際網路發行渠道,我沒必要再建立單獨的網路發行部門。”
這話的潛意思異常明顯,如果不能合作,相對論娛樂繼續原本的計劃,建立網路發行部就是了。
裡德-哈斯廷斯彷彿沒有聽懂一般:“奈飛目前是全美最大的網際網路影碟租賃公司,達到貴公司的要求綽綽有餘。”
“這樣很好。”羅南似乎毫不在意對方的自吹自擂:“我們天然擁有合作的基礎。”
雙方所掌握的資訊完全不對等,羅南對於奈飛的內部情況瞭解的一清二楚,而裡德-哈斯廷斯所知道的,僅僅是相對論娛樂的公開資訊。
對於羅南一直停留在腦海裡的計劃,僅僅有五人參加的收購會議,裡德-哈斯廷斯毫不知情。
為了等到現在這個最好的機會,羅南籌劃了兩年多,準備了兩年多,當然不是裡德-哈斯廷斯剛接觸相對論娛樂能比的。
裡德-哈斯廷斯直奔問題的關鍵:“貴方想要以哪種方式與奈飛合作?”
馬克-倫道夫也豎起耳朵,最好的合作方式無疑是相對論娛樂注資,而不干涉奈飛的運營管理。
也就是說,奈飛實際上還是屬於裡德-哈斯廷斯和他……不對,是屬於裡德-海斯廷斯所有。
從1999年裡德-哈斯廷斯全面介入奈飛業務之後,他先是從執行長降級為聯合執行官,接著又降級為運營總裁,一手打造出來的創業團隊,更是被裡德-哈斯廷斯掃的七零八落。
如果不是捨不得奈飛,與裡德-哈斯廷斯的私人交情深厚,或許他已經離開奈飛了。
目前,他與裡德哈斯廷斯分工明確,裡德主管公司決策與資金等大方針,而他負責銷售與網站的日常運營,雙方在友情之外,權力架構也暫時謀求到了平衡。
裡德-哈斯廷斯問的直接,羅南也不兜圈子,說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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