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3章 《定為死罪》(第2/2 頁)
王金翻身,再次閉上了眼睛。
馮桂福焦急:“王大人,您這可就不對了。”
王金反問:“哦,我怎麼不對?”
馮桂福懇求:“俗話說,殺人不過頭點地,本官已經認錯,還給您了1000兩的黃金,你就饒恕本官吧,咱們一朝為官,以後,共事的機會還多著呢。”
王金笑起來。
馮桂福不解:“王大人笑什麼?”
王金譏諷:“我是你的罪犯,劫持法場的同黨,為什麼不殺了我啊?怎麼還向我道歉呢?”
馮桂福再次跪倒:“下官錯了,再次給王大人賠禮道歉。”
王金要求:“既然是道歉,就寫認罪書。”
馮桂福拒絕:“不寫,就是不寫。”
王金堅持:“不寫,我就不出去。”
馮桂福命令:“來人,將王大人抬出監獄。”
幾個獄卒上來,將王金抬出。
監獄外面,王金被抬出。他站起,向監獄裡面奔跑:“讓我進去,讓我進去。”
獄卒把持大門,不許王金進。
王金質問:“你們憑什麼讓我出來。”
獄卒回答:“您不是犯人啊?不能住監獄。”
王金諷刺:“說我是犯人就是犯人,說不是犯人就不是犯人嗎?”
獄卒解釋:“我們全聽馮大人的,他說誰是犯人,誰就是犯人,說誰不是犯人,誰就不是犯人。”
王金追問:“我的金子呢?”
獄卒回答:“馮大人說了,既然您出了監獄,金子就不必給了。”
王金笑起來:“這個貪婪吝嗇的馮桂福啊,早晚死在錢眼裡啊,哈哈------”
馮桂福在大門裡面看著王金,說:“你沒有任何證據,老子我才不怕你告御狀呢,嘿嘿----”
城門處,施南和嫣紅、喜紅打扮成道士走進。她們看著城門邊的通緝她們的佈告,哈哈大笑起來,似乎對這些通緝令毫不在意。她們的笑聲中充滿了對自由的渴望和對追捕者的蔑視。她們知道,儘管前路未知,但她們將勇敢地面對一切挑戰,追求自己心中的正義和自由。
旅店內,施南和喜紅、嫣紅三人走入,他們身著道袍,面容疲倦。店小二迎上來,熱情地詢問:“幾位道爺,是住店嗎?”
喜紅點頭:“是。”
小二又問:“是住三個房間,還是住一個房間?”
喜紅猶豫了一下,然後說:“住一個房間。”
小二答道:“好。跟我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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